[上市]廣東駿亞:首次公開發行股二手車車貸票上市公告書
股票簡稱:廣東駿亞股票代碼:60338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Champion
Asia
Electronics
CO.,LTD.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號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層)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特別提示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駿亞”、“本公司”或“發
行人”)股票將於
2017年
9月
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資者
應充分瞭解股票市場風險及本公司披露的風險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
風“炒新”,應當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一節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
準確、完整,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上海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
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註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
查閱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
書全文。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註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資風險,廣大投資者應充分瞭解風險、理性參與新股交易。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招股說明書中的相同。
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
(一)關於公司上市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
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開發行前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
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廣東駿亞上市後
6個月內,如廣東駿亞股
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
是交易日,則為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公司持有廣東駿亞
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上述鎖定期滿後的
12個月內本公司減持股份
不超過所持有廣東駿亞股份總數的
10%,24個月內合計不超過
20%,減持價格不
低於發行價(廣東駿亞上市後至減持期間,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本公司減持廣東駿亞股份前,
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廣東駿亞股份低於
5%以下時除外。如
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
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廣東駿亞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
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述減持意向之日起
6個月內不得減持。
葉曉彬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對駿亞企業
有限公司的出資,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劉品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對駿亞企業有
限公司的出資,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公司股東深圳市長和創展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夥企業在本次公開發行前
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股東深圳市可心可意創新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承諾:自廣東駿亞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夥企業在本次公開發
行前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
承諾人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二)關於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的承諾
為維護公司上市後股價的穩定,保護中小股東和投資者利益,公司結合自身
實際情況,制定瞭《關於公司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
股價預案》,具體如下:
1、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條件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為準)後三年內,公司股
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期間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每股凈資產將
相應調整)。
2、股價穩定措施的方式
公司可采用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穩定股價:(1)公司回購股票;(2)控股股
東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獨立董事,下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
票等方式。選用前述方式時應考慮:(1)不能導致公司不滿足法定上市條件;(2)
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不能迫使控股股東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3、股價穩定措施的實施程序
公司董事會將在本公司股票價格觸發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條件之日起的
10日
內制訂或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提出穩定公司股價具體方案,並在履行相關內部決策
程序和外部審批/備案程序(如需)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穩定股價方案應在方案公告後
90個自然日內實施。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完畢
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公司應將穩定股價措施實施情況予以公告。
在穩定股價措施實施過程中,股價再次達到穩定股價啟動條件的,不再重復
啟動穩定股價措施。前次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後,再次出現本預案規定的穩定股價
啟動條件的,則公司、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再次
啟動穩定股價程序。
(1)公司回購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回購股票應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和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
定。
②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票方案做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
的
2/3以上通過。
③公司單次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股份總數的
1%,連續
12個月內累計不超過
股份總數的
5%。
(2)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控股股東應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及其
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公司股票進行增持。
②控股股東單次增持股份數量不低於股份總數的
1%,連續
12個月內累計不
超過股份總數的
5%。
中古車貸銀行
(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在符合《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公司
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股票進行增持。
②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次用於增持股票的資金額不少於上一年度其從公司
領取稅後收入的
20%,不超過上一年度其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
50%。連續
12個
月內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其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
100%。
③公司在上市後三年內新聘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應承諾遵守《關於公
司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預案》。
(4)穩定股價方案的終止情形
穩定股價方案公告後至實施完畢前,若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均高於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穩定股價方案可以終止。公司應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關於招股說明書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承諾
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保障投資者
利益,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招股說明書真實、準確性事宜承諾如下:
1、股份回購承諾
如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本公司董事會將在證券監管部
門依法對上述事實做出認定後
10個交易日內,制訂股份回購方案並提交股東大
會審議批準。公司將以不低於發行價格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
後至回購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
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將在證券監管部門
依法對上述事實做出認定後
10個交易日內,提出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的具
體方案,並進行公告,並將以不低於發行價格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廣東駿
亞上市後至回購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
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
2、賠償承諾
如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
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
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管理人員將依法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四)證券服務機構關於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無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承諾
1、保薦機構
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聲明和承諾:如本保薦機構為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將依法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2、會計師
申報會計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做出聲明和承諾:如本所為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大華審字[2015]005733號、大華審字
[2017]007691號審計報告、大華核字[2017]003204號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大華
核字[2017]003202號主要稅種納稅情況說明的鑒證報告、大華核字[2017]003201
號申報財務報表與原始財務報表差異比較表的鑒證報告及經本所核驗的大華核
字[2017]003203號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大華驗字[2015]000920號及大華驗字
[2015]001319號驗資報告、大華核字[2015]004472號驗資復核報告文件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律師
發行人律師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做出聲明和承諾: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適用的
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行業準則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履行法定職責而導致本所為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所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
除外。
(五)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1、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按照公司本次發行新股不超過
5,050萬股計算,公司股本和凈資產規模將大
規模增加,預計募集資金到位當年,公司的加權平均股數將有顯著增加,可能會
引起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當年公司每股收益低於上年度每股收益。
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擬通過不斷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加快募投項目建設等措施,減少本次
發行對於公司財務指標的影響,具體如下:
(1)公司自成立以來專註於印制電路板行業。通過多年的發展,公司積累
瞭豐富的業務經驗,發展瞭一批長期合作的優質客戶,確立瞭公司在行業內的競
爭地位。公司將通過不斷努力與創新,持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未來兩年,公司將大力發展江西制造基地,全力開拓龍南駿亞業務,持續加
強對龍南駿亞的運營管理,並利用本次上市募集資金完成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
公司年產
240萬平方米高精度多層印刷電路板項目(一期)建設,形成更具價格
優勢的規模生產。同時,公司未來將根據市場需求研發生產
HDI、撓性板、剛撓
結合板、金屬基板等高端產品。
(2)公司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瞭《募集
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管理和監督進行明確規定。募
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加快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隨著公
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完成,公司業務覆蓋能力、項目管理效率等將有較大
提升,預期將為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3)公司積極加強成本管理,嚴控成本費用,提升公司利潤率水平。根據
整體經營目標,公司明確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
盈利水平。在治理體系建設方面,公司將按照現代企業管理標準,完善企業法人
治理結構,建立適應市場競爭形勢的企業決策機制、管控機制。目前公司已經建
立獨立董事制度和專業委員會管理規范,也將繼續發揮其監督決策、運營的作用。
(4)為完善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增強利潤分配的透明度,保護公眾投資者
的合法權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制訂瞭上市後適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潤分配政策相關事宜進行規定。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承諾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7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2)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本人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制訂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
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若公司後續推出公司股權激勵政策,本人承諾擬公佈的股權激勵行權
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若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諾,本人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
發佈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做出處罰或采取相關管理措施。
(六)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1、發行人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當承諾未能履行時,
相關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
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並向公司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
司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公司將對出現該等未履行承諾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采取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等措施,直至相關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
施完畢。
2、控股股東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事
項,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本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
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
8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道歉,並向廣東駿亞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
益。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
本公司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如果本公司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則本公
司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畢前述賠償責任之前不得轉讓,同時廣東
駿亞有權扣減本公司所獲分配的現金分紅用於承擔前述賠償責任。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
事項,當承諾未能履行時,相關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本人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
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並向公司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公司有權扣減應向本人發放的薪酬,以用於
執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諾。同時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轉讓,直至相關
承諾履行完畢。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人
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二、本次發行前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經公司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若公司本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並上市的申請取得核準,則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實現的滾存利潤由發行
後的公司新老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發行上市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公司上市
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潤分配的原則
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兼顧公司的長遠及可持
9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續發展,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並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的范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當履行章程規定的決策程序。
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政策的決策和論證過程中,應當通過多種渠道
充分聽取並考慮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的意見。公司應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利潤
分配方式。
(二)利潤分配的形式和期間間隔
公司可以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備現金
分紅條件的,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中期現金分紅或發放股票股利。
(三)公司利潤分配的依據
公司利潤分配的依據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
(四)利潤分配的條件和比例
1、現金分紅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時,公司應進行現金分紅:
(1)公司當年實現盈利,且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依法提取公積金後,累計
未分配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事項發
生(募集資金項目除外)。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購買重
大資產以及投資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股權投資、項目投資、風險投資、收購兼並)
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20%,或者超過
8千萬元
人民幣。
在上述條件同時滿足時,公司應采取現金方式分配利潤。公司每年以現金方
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30%。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潤可留待
以後年度進行分配,並用於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支持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2、股票股利分配條件
10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
紅比例和公司總股份數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總股份數擴張與業績增長相匹配,
采取發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確定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潤的
具體金額時,應充分考慮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潤後的總股份數是否與公司
目前的經營規模、盈利增長速度相匹配,以確保分配方案符合全體股東的整體利
益。
在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並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份規模不匹
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公司可以在依據上述現金分
紅條件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同時,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3、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如有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
於本次利潤分配總額的
20%;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
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本次利潤分配總額的
40%。
具體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有關規定擬
定,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五)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
公司董事會根據既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制訂利潤分配方案的過程中,在考慮對
全體股東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基礎上,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
條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形成利潤分配方案。利潤分配方案擬定後應提交董事會
審議。董事會應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討論,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並形成利潤分配方案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在召開利潤分配的董事會前,應當就利潤分配方案提出明確意見。
如同意利潤分配方案,應經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通過;如不同意利潤分配方案,
獨立董事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要求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必要
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監事會有權對上述股利分配事項的議案、決策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可提議
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或行使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1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因特殊情況不進行現金分紅時,董事會應就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確切用途及預計投資收益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經獨立董事
發表意見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應開通網絡投票方式,通過多種渠道主
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於電話、傳真和郵件溝通、
投資者接待日或邀請中小股東參會等),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
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六)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
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隨意變更。公司如遇到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公司外部經營環境變化並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或公司自身經營狀
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可對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公司調整利潤分配政策應廣泛
征求中小股東的意見,並由董事會做出專題論述,詳細論證調整理由,形成書面
論證報告,經公司董事會過半數通過並形成決議。
公司獨立董事就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發表明確意見。同意利潤分配政策調
整方案的,應經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通過;如不同意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獨
立董事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並建議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調整方案,
必要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監事會應對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進行審議,應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並形成
決議,如不同意利潤分配調整方案的,監事會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並建
議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調整方案,必要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須以特別決議
通過。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時,應開通網絡投票方式。
(七)利潤分配的信息披露機制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說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
晰,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獨立董事是否盡職履責並發揮瞭應有的作
用,中小股東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
充分維護等。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還要詳細說明調整或變更的條
1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等。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分配預案應按規定要求及時披露,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還應在公司年度報告的“董事會報告”中予以披露。已有獨立董事就此發表意見
的,還需同時披露獨立董事意見。
(八)存在股東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
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此外,公司制定瞭《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17年~
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並經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四、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經營情況
(一)最近一期主要經營情況
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的審計截止日為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
2017年
1~
6月營業收入同比增長
19.67%、凈利潤同比增長
2.21%,具體如下:
金額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
1~
6月2016年
1-6月
金額同比增長金額
營業收入
44,386.41
19.67%
37,090.91
凈利潤
2,795.64
2.21%
2,735.13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2,795.64
2.21%
2,735.13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普
通股股東凈利潤
2,297.80
0.42%
2,288.30
註:上述財務數據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請投資者關註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情況。
(二)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經營情況
PCB產品應用領域廣泛,行業的周期性不受單一行業波動的影響,其主要影
響因素是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狀況和宏觀經濟的周期性波動。全球
PCB行業近年
來總體發展趨於穩定,未出現可能對發行人未來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因
素。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公司生產、銷售及采購等主要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沒有明顯跡象顯示行業的景氣指數已接近或處於頂峰,或已出現下滑趨勢。
公司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管理層及主要核心業務人員保持穩定,主要
1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及銷售等各項業務運轉正常,主要客戶和供應商結構較為
穩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方面均未發生重大
變化。
根據現有經營情況,公司預計
2017年
1~9月營業收入區間為當鋪汽車借款利息
72,060.00萬
元至
74,080.00萬元,較
2016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27.79%至
31.37%之間;
預計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4,590.00萬元至
4,840.00萬元,較
2016
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6.50%至
12.30%之間;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3,890.00萬元至
4,150.00萬元,較
2016年
1~
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3.56%至
10.48%之間。
2017年
1~9月公司預計經營情況將保持穩定,營業收入、凈利潤、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等業績指標較
2016年同期不存在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
上述有關公司
2017年
1~9月業績僅為公司的預測,未經審計,不構成公司
盈利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
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說明事項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並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的釋義相同。本上市公告書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是由於四舍五入所致。
1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二節股票上市情況
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情況
(一)編制上市公告書的法律依據
本上市公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2013年修訂)編制而成,旨在向投資者提
供有關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況。
(二)股票發行的核準部門和文號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許可
[2017]1538號”文件核準。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號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7]321
號”文批準。
本公司發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簡稱“廣東駿亞”,證
券代碼“603386”。本次網上網下公開發行的合計
5,050萬股股票將於
2017年
9月
12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關信息
(一)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時間:2017年
9月
12日
(三)股票簡稱:廣東駿亞
(四)股票代碼:603386(五)本次公開發行後的總股本:20,180萬股
(六)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5,050萬股,均為新股發行,無老股轉
讓
(七)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票數量:5,050萬股
(八)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
節重要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
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九)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
1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節重要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
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節重要
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後的股
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十一)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三節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Guangdong
ChampionAsia
Electronics
CO.,LTD.
註冊資本
15,130萬元(發行前);20,180萬元(發行後)
法定代表人葉曉彬
成立日期
2005年
11月
22日
整體變更日期
2015年
9月
29日
註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
郵政編碼
516003
聯系電話
0752-2595831
傳真號碼
0752-2595271
互聯網網址
http://www.championasia.hk
電子郵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
經營范圍
數碼
DVD系列產品、數字電視機頂盒、其他數碼整機產品及
PCB
電子線路板、塑膠模具、接插件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涉限
除外)。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普通貨運(憑許可證經營)。對在
“惠
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區
”的自有廠房進行出租。(依法須
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營業務印制電路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印制電路板的表面貼裝(
SMT)
所屬行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代碼
C39)
董事會秘書李朋
二、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債券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持有公
司債券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票
情況如下:
姓名職務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數
(萬股)
間接持股數
(萬股)
葉曉彬董事長、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14,512.49
劉品董事
2015.9.11-2018.9.10
-0.01
李朋
董事、副總經理、董
事會秘書
2015.9.11-2018.9.10
-75.09
李強董事、副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75.09
向望軍董事、副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75.09
劉劍華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王恒義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鐘兵新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17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鄒乾坤
職工代表監事、監事
會主席
2015.9.11-2018.9.10
-37.46
柳正華監事
2015.9.11-2018.9.10
-7.49
樊領監事
2015.9.11-2018.9.10
-16.90
雷以平
總經理助理、財務總
監
2015.9.11-2018.9.10
-22.48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本公司控股股東為駿亞企業有限公司,本次發行前持有本公司
1,4512.50萬
股,持股比例為
95.92%,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
司成立於
1998年
11月
16日,已發行股本為
100萬港元,董事為葉曉彬、劉品,
註冊地為
RM
1607,
16/F,
GRANDTECH
CENTRE,
8
ON
PING
STREET,
SIU
LEK
YUEN,
SHATIN,N.T.,經營范圍為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本次發行前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曉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
業有限公司
99.9999%的股權。葉曉彬通過駿亞企業間接持有公司發行前
95.91%
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葉曉彬,男,1967年出生,中國香港居民,本科學歷。1998年
11月至今,
任駿亞企業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
11月至
2013年
5月、2014年
12月至今任廣
東駿亞董事長,2005年
11月至今,任廣東駿亞總經理。
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有
爭議的情況。
四、股東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後的股本結構情況
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
15,130.0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新股
5,050萬股。
本次公開發行後的流通股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25%。發行前後公司
股權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姓名
發行前股本結構發行後股本結構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
鎖定期限
一、有限售條件
A股流通股
15,130.00
100.00
15,130.00
74.98
-
1、駿亞企業
1,4512.50
95.92
1,4512.50
71.92
36個月
2、長和創展
487.50
3.22
487.50
2.42
12個月
3、可心可意
130.00
0.86
130.00
0.64
12個月
二、無限售條件
A股流通股
--
5,050.00
25.02
-
18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合計
15,130.00
100.00
20,180.00
100.00%
-
(二)本次發行後、上市前前十名股東情況
本次發行後上市前股東戶數為
47,504戶。
本次發行後、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表:
序號股東名稱持股數(萬股)持股比例(
%)
1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14,512.5000
71.92
2深圳市長和創展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487.5000
2.42
3深圳市可心可意創新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130.0000
0.64
4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車貸利息多少9.6886
0.05
5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289
0.01
6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7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8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9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農行
0.6495
0.00
10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0.6495
0.00
合計
15,145.1444
75.06
19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四節股票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5,050萬股(全部為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無公司股東公開發
售股份)
二、發行價格:6.23元/股
三、市盈率:22.99倍(每股收益按
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四、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元
五、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按市
值申購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網下最終發行
數量為
504.5685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
9.99%;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4,535.7429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
89.82%。本次發行網上網下投資者放棄認
購股數為
96,886股,由主承銷商包銷。
六、募集資金總額及註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證情況: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
31,461.50萬元,全部為公司公開發行新股募集。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資金到位情
況進行瞭審驗,並於
2017年
9月
6日出具瞭大華驗字[2017]000663號《驗資報
告》。
七、發行費用總額及明細構成、每股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發行
費用明細如下:
序號項目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發行費用金額
(萬元)
1承銷及保薦費用
2,500.00
2審計驗資費用
155.00
3律師費用
123.58
4發行手續費
19.23
5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
374.62
費用合計
3,172.43
註:上述發行費用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
每股發行費用:0.63元/股
20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八、募集資金凈額:28,289.07萬元
九、發行後每股凈資產:2.87元/股(按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經審計的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加上本次發行籌資凈額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十、發行後每股收益:0.27元/股(按公司
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
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五節財務會計資料
公司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財務報表已由大華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並出具瞭大華審字[2017]007691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
1~6月財務會計數據及有關的分析
說明請詳見本公司已刊登的招股說明書,本上市公告書中不再披露,敬請投資者
註意。
根據現有經營情況,公司預計
2017年
1~9月營業收入區間為
72,060.00萬
元至
74,080.00萬元,較
2016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27.79%至
31.37%之間;
預計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4,590.00萬元至
4,840.00萬元,較
2016
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6.50%至
12.30%之間;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3,890.00萬元至
4,150.00萬元,較
2016年
1~
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3.56%至
10.48%之間。2017年
1~9月公司預計經營情況將
保持穩定,營業收入、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等業績指標較
2016
年同期不存在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
上述有關公司
2017年
1~9月業績僅為公司的預測,未經審計,不構成公司
盈利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
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簽署日,本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本公司生產模式、銷
售模式、采購模式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未發生導致公司業績異常波動的重大變
化。
2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六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安排
(一)募集資金專戶開設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要求,
本公司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
協議。
截至
2017年
9月
6日,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開立及存儲具體情況如下:
序
號
開戶行募集資金專戶賬號用途
金額
(萬元)
1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仲愷支行
54210188000012850
提升
PCB產能、改善
產品結構
29,055.84
註:募集資金賬戶存儲金額大於募集資金凈額,原因是募集資金賬戶存儲金額包含瞭未
扣除的部分本次發行的發行費用。
(二)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本公司簡稱為“甲方”,開戶銀行簡稱為“乙方”,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
稱為“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54210188000012850,截至
2017年
9月
6日,專戶餘額為
29,055.84萬元。該專
戶僅用於甲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中投資於“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
公司年產
240萬平方米高精度多層印刷電路板項目(一期)”的募集資金的存儲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萬元(若有),開戶日期為
/年
/月
/日,期限
/個月。
甲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後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
或以存單方式續存,並通知丙方。甲方存單不得質押。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2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
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
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
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徐傑、陳耀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
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
並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
1次或
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
5,000萬元且達到
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
20%
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
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
後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詢與調查專
戶情形的,甲方有權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
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
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二、其他事項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沒有發生可能對本公司有
較大影響的重要事項。具體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業務發展目標進展情況正常;
2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二)本公司所處行業和市場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除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采購、銷售、借款等商務合同外,本公司未
訂立其他對本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與關聯方未發生重大關聯交易;
(五)本公司未發生重大投資;
(六)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轉換;
(七)本公司住所未發生變更;
(八)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未發生變化;
(九)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十)本公司未發生除正常經營業務之外的重大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十一)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十二)2017年
8月
23日、2017年
8月
28日本公司召開瞭第一屆董事會
第二十次會議及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
通過瞭《關於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並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議
案》及《關於公司及子公司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並簽署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議案》。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
於確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議案》。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
董事會或監事會會議;
(十三)本公司未發生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2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七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名稱: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鶴年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號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層
保薦代表人(或聯系人):徐傑陳耀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車貸利率比較7888號東海國際中心
A座
28樓
電話:0755-22662000
傳真:0755-22662111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上市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發行人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股票具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上
市保薦機構同意推薦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發行人: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11日
26
股票簡稱:廣東駿亞股票代碼:60338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Champion
Asia
Electronics
CO.,LTD.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號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層)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特別提示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駿亞”、“本公司”或“發
行人”)股票將於
2017年
9月
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資者
應充分瞭解股票市場風險及本公司披露的風險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
風“炒新”,應當審慎決策、理性投資。
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一節重要聲明與提示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所披露信息的真實、
準確、完整,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上海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
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註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
查閱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
書全文。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註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資風險,廣大投資者應充分瞭解風險、理性參與新股交易。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招股說明書中的相同。
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
(一)關於公司上市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
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開發行前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
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廣東駿亞上市後
6個月內,如廣東駿亞股
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
6個月期末(如該日不
是交易日,則為該日後第一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本公司持有廣東駿亞
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個月;上述鎖定期滿後的
12個月內本公司減持股份
不超過所持有廣東駿亞股份總數的
10%,24個月內合計不超過
20%,減持價格不
低於發行價(廣東駿亞上市後至減持期間,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
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本公司減持廣東駿亞股份前,
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廣東駿亞股份低於
5%以下時除外。如
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披露媒
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廣東駿亞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減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
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述減持意向之日起
6個月內不得減持。
葉曉彬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對駿亞企業
有限公司的出資,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劉品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對駿亞企業有
限公司的出資,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公司股東深圳市長和創展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承諾:自廣東駿亞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夥企業在本次公開發行前
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股東深圳市可心可意創新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承諾:自廣東駿亞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夥企業在本次公開發
行前已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也不由廣東駿亞回購該部分股份。
承諾人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幹規定》,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二)關於公司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的承諾
為維護公司上市後股價的穩定,保護中小股東和投資者利益,公司結合自身
實際情況,制定瞭《關於公司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
股價預案》,具體如下:
1、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條件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為準)後三年內,公司股
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期間公
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每股凈資產將
相應調整)。
2、股價穩定措施的方式
公司可采用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穩定股價:(1)公司回購股票;(2)控股股
東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獨立董事,下同)、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
票等方式。選用前述方式時應考慮:(1)不能導致公司不滿足法定上市條件;(2)
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不能迫使控股股東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3、股價穩定措施的實施程序
公司董事會將在本公司股票價格觸發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條件之日起的
10日
內制訂或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提出穩定公司股價具體方案,並在履行相關內部決策
程序和外部審批/備案程序(如需)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穩定股價方案應在方案公告後
90個自然日內實施。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完畢
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公司應將穩定股價措施實施情況予以公告。
在穩定股價措施實施過程中,股價再次達到穩定股價啟動條件的,不再重復
啟動穩定股價措施。前次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後,再次出現本預案規定的穩定股價
啟動條件的,則公司、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再次
啟動穩定股價程序。
(1)公司回購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回購股票應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和
《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
定。
②公司股東大會對回購股票方案做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
的
2/3以上通過。
③公司單次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股份總數的
1%,連續
12個月內累計不超過
股份總數的
5%。
(2)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控股股東應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及其
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公司股票進行增持。
②控股股東單次增持股份數量不低於股份總數的
1%,連續
12個月內累計不
超過股份總數的
5%。
中古車貸銀行
(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安排
①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在符合《證券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公司
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股票進行增持。
②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次用於增持股票的資金額不少於上一年度其從公司
領取稅後收入的
20%,不超過上一年度其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
50%。連續
12個
月內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其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
100%。
③公司在上市後三年內新聘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也應承諾遵守《關於公
司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預案》。
(4)穩定股價方案的終止情形
穩定股價方案公告後至實施完畢前,若公司股票連續
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
均高於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穩定股價方案可以終止。公司應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關於招股說明書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承諾
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保障投資者
利益,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招股說明書真實、準確性事宜承諾如下:
1、股份回購承諾
如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本公司董事會將在證券監管部
門依法對上述事實做出認定後
10個交易日內,制訂股份回購方案並提交股東大
會審議批準。公司將以不低於發行價格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公司上市
後至回購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
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將在證券監管部門
依法對上述事實做出認定後
10個交易日內,提出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的具
體方案,並進行公告,並將以不低於發行價格購回已轉讓的原限售股份(廣東駿
亞上市後至回購期間,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
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
2、賠償承諾
如公司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
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
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管理人員將依法賠償投資者的損失。
(四)證券服務機構關於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無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承諾
1、保薦機構
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聲明和承諾:如本保薦機構為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
成損失的,將依法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2、會計師
申報會計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做出聲明和承諾:如本所為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大華審字[2015]005733號、大華審字
[2017]007691號審計報告、大華核字[2017]003204號內部控制鑒證報告、大華
核字[2017]003202號主要稅種納稅情況說明的鑒證報告、大華核字[2017]003201
號申報財務報表與原始財務報表差異比較表的鑒證報告及經本所核驗的大華核
字[2017]003203號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大華驗字[2015]000920號及大華驗字
[2015]001319號驗資報告、大華核字[2015]004472號驗資復核報告文件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律師
發行人律師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做出聲明和承諾: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適用的
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行業準則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履行法定職責而導致本所為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所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
除外。
(五)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及承諾
1、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按照公司本次發行新股不超過
5,050萬股計算,公司股本和凈資產規模將大
規模增加,預計募集資金到位當年,公司的加權平均股數將有顯著增加,可能會
引起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當年公司每股收益低於上年度每股收益。
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擬通過不斷提高收入和盈利水平、加快募投項目建設等措施,減少本次
發行對於公司財務指標的影響,具體如下:
(1)公司自成立以來專註於印制電路板行業。通過多年的發展,公司積累
瞭豐富的業務經驗,發展瞭一批長期合作的優質客戶,確立瞭公司在行業內的競
爭地位。公司將通過不斷努力與創新,持續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未來兩年,公司將大力發展江西制造基地,全力開拓龍南駿亞業務,持續加
強對龍南駿亞的運營管理,並利用本次上市募集資金完成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
公司年產
240萬平方米高精度多層印刷電路板項目(一期)建設,形成更具價格
優勢的規模生產。同時,公司未來將根據市場需求研發生產
HDI、撓性板、剛撓
結合板、金屬基板等高端產品。
(2)公司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瞭《募集
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管理和監督進行明確規定。募
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加快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隨著公
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完成,公司業務覆蓋能力、項目管理效率等將有較大
提升,預期將為公司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
(3)公司積極加強成本管理,嚴控成本費用,提升公司利潤率水平。根據
整體經營目標,公司明確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
盈利水平。在治理體系建設方面,公司將按照現代企業管理標準,完善企業法人
治理結構,建立適應市場競爭形勢的企業決策機制、管控機制。目前公司已經建
立獨立董事制度和專業委員會管理規范,也將繼續發揮其監督決策、運營的作用。
(4)為完善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增強利潤分配的透明度,保護公眾投資者
的合法權益,公司已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制訂瞭上市後適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潤分配政策相關事宜進行規定。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具的承諾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7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2)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本人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制訂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
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5)若公司後續推出公司股權激勵政策,本人承諾擬公佈的股權激勵行權
條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若本人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諾,本人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
發佈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做出處罰或采取相關管理措施。
(六)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1、發行人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當承諾未能履行時,
相關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
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並向公司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
司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公司將對出現該等未履行承諾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采取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等措施,直至相關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
施完畢。
2、控股股東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事
項,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時的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本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
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
8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道歉,並向廣東駿亞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
益。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
本公司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如果本公司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則本公
司持有的廣東駿亞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畢前述賠償責任之前不得轉讓,同時廣東
駿亞有權扣減本公司所獲分配的現金分紅用於承擔前述賠償責任。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未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相關承諾
事項,當承諾未能履行時,相關約束措施如下:
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承諾事項,本人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
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並向公司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以盡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公司有權扣減應向本人發放的薪酬,以用於
執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諾。同時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轉讓,直至相關
承諾履行完畢。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人
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二、本次發行前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經公司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若公司本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並上市的申請取得核準,則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實現的滾存利潤由發行
後的公司新老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發行上市後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公司上市
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潤分配的原則
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兼顧公司的長遠及可持
9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續發展,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並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的范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當履行章程規定的決策程序。
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政策的決策和論證過程中,應當通過多種渠道
充分聽取並考慮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的意見。公司應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利潤
分配方式。
(二)利潤分配的形式和期間間隔
公司可以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備現金
分紅條件的,應當采用現金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年度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中期現金分紅或發放股票股利。
(三)公司利潤分配的依據
公司利潤分配的依據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潤。
(四)利潤分配的條件和比例
1、現金分紅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時,公司應進行現金分紅:
(1)公司當年實現盈利,且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依法提取公積金後,累計
未分配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事項發
生(募集資金項目除外)。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購買重
大資產以及投資項目(包括但不限於股權投資、項目投資、風險投資、收購兼並)
的累計支出達到或者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20%,或者超過
8千萬元
人民幣。
在上述條件同時滿足時,公司應采取現金方式分配利潤。公司每年以現金方
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30%。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潤可留待
以後年度進行分配,並用於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支持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2、股票股利分配條件
10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
紅比例和公司總股份數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總股份數擴張與業績增長相匹配,
采取發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確定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潤的
具體金額時,應充分考慮以發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潤後的總股份數是否與公司
目前的經營規模、盈利增長速度相匹配,以確保分配方案符合全體股東的整體利
益。
在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並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份規模不匹
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公司可以在依據上述現金分
紅條件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同時,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3、現金分紅在利潤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如有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
於本次利潤分配總額的
20%;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
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本次利潤分配總額的
40%。
具體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有關規定擬
定,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五)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
公司董事會根據既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制訂利潤分配方案的過程中,在考慮對
全體股東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基礎上,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
條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形成利潤分配方案。利潤分配方案擬定後應提交董事會
審議。董事會應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討論,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
並形成利潤分配方案決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在召開利潤分配的董事會前,應當就利潤分配方案提出明確意見。
如同意利潤分配方案,應經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通過;如不同意利潤分配方案,
獨立董事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要求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方案,必要
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監事會有權對上述股利分配事項的議案、決策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可提議
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或行使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1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公司因特殊情況不進行現金分紅時,董事會應就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確切用途及預計投資收益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經獨立董事
發表意見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應開通網絡投票方式,通過多種渠道主
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於電話、傳真和郵件溝通、
投資者接待日或邀請中小股東參會等),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
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六)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
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隨意變更。公司如遇到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
或者公司外部經營環境變化並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或公司自身經營狀
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可對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公司調整利潤分配政策應廣泛
征求中小股東的意見,並由董事會做出專題論述,詳細論證調整理由,形成書面
論證報告,經公司董事會過半數通過並形成決議。
公司獨立董事就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發表明確意見。同意利潤分配政策調
整方案的,應經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通過;如不同意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獨
立董事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並建議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調整方案,
必要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監事會應對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進行審議,應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並形成
決議,如不同意利潤分配調整方案的,監事會應提出不同意的事實、理由,並建
議董事會重新制定利潤分配調整方案,必要時,可提請召開股東大會。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須以特別決議
通過。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時,應開通網絡投票方式。
(七)利潤分配的信息披露機制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中詳細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說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確和清
晰,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獨立董事是否盡職履責並發揮瞭應有的作
用,中小股東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是否得到
充分維護等。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還要詳細說明調整或變更的條
1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等。
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分配預案應按規定要求及時披露,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還應在公司年度報告的“董事會報告”中予以披露。已有獨立董事就此發表意見
的,還需同時披露獨立董事意見。
(八)存在股東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
金紅利,以償還其占用的資金
此外,公司制定瞭《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17年~
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並經
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四、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經營情況
(一)最近一期主要經營情況
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報告的審計截止日為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
2017年
1~
6月營業收入同比增長
19.67%、凈利潤同比增長
2.21%,具體如下:
金額單位:萬元
項目
2017年
1~
6月2016年
1-6月
金額同比增長金額
營業收入
44,386.41
19.67%
37,090.91
凈利潤
2,795.64
2.21%
2,735.13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
2,795.64
2.21%
2,735.13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普
通股股東凈利潤
2,297.80
0.42%
2,288.30
註:上述財務數據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請投資者關註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情況。
(二)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的主要經營情況
PCB產品應用領域廣泛,行業的周期性不受單一行業波動的影響,其主要影
響因素是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狀況和宏觀經濟的周期性波動。全球
PCB行業近年
來總體發展趨於穩定,未出現可能對發行人未來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因
素。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公司生產、銷售及采購等主要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沒有明顯跡象顯示行業的景氣指數已接近或處於頂峰,或已出現下滑趨勢。
公司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管理層及主要核心業務人員保持穩定,主要
1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原材料采購、產品生產及銷售等各項業務運轉正常,主要客戶和供應商結構較為
穩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方面均未發生重大
變化。
根據現有經營情況,公司預計
2017年
1~9月營業收入區間為當鋪汽車借款利息
72,060.00萬
元至
74,080.00萬元,較
2016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27.79%至
31.37%之間;
預計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4,590.00萬元至
4,840.00萬元,較
2016
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6.50%至
12.30%之間;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3,890.00萬元至
4,150.00萬元,較
2016年
1~
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3.56%至
10.48%之間。
2017年
1~9月公司預計經營情況將保持穩定,營業收入、凈利潤、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等業績指標較
2016年同期不存在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
上述有關公司
2017年
1~9月業績僅為公司的預測,未經審計,不構成公司
盈利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
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其他說明事項
如無特別說明,本上市公告書中的簡稱或名詞的釋義與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並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的釋義相同。本上市公告書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是由於四舍五入所致。
1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二節股票上市情況
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情況
(一)編制上市公告書的法律依據
本上市公告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公告書內容與格式指引》(2013年修訂)編制而成,旨在向投資者提
供有關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況。
(二)股票發行的核準部門和文號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許可
[2017]1538號”文件核準。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號
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7]321
號”文批準。
本公司發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簡稱“廣東駿亞”,證
券代碼“603386”。本次網上網下公開發行的合計
5,050萬股股票將於
2017年
9月
12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關信息
(一)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時間:2017年
9月
12日
(三)股票簡稱:廣東駿亞
(四)股票代碼:603386(五)本次公開發行後的總股本:20,180萬股
(六)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5,050萬股,均為新股發行,無老股轉
讓
(七)本次上市的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的股票數量:5,050萬股
(八)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
節重要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
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九)發行前股東對所持股份自願鎖定的承諾: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
1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節重要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
後的股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十)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鎖定安排:參見本上市公告書之“第一節重要
聲明與提示.一、本次發行相關的重要承諾和說明·(一)關於公司上市後的股
份鎖定、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十一)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三節發行人、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Guangdong
ChampionAsia
Electronics
CO.,LTD.
註冊資本
15,130萬元(發行前);20,180萬元(發行後)
法定代表人葉曉彬
成立日期
2005年
11月
22日
整體變更日期
2015年
9月
29日
註冊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
郵政編碼
516003
聯系電話
0752-2595831
傳真號碼
0752-2595271
互聯網網址
http://www.championasia.hk
電子郵箱
investor@championasia.hk
經營范圍
數碼
DVD系列產品、數字電視機頂盒、其他數碼整機產品及
PCB
電子線路板、塑膠模具、接插件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涉限
除外)。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普通貨運(憑許可證經營)。對在
“惠
州市惠城區三棟數碼工業園
25號區
”的自有廠房進行出租。(依法須
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營業務印制電路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印制電路板的表面貼裝(
SMT)
所屬行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
”(代碼
C39)
董事會秘書李朋
二、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債券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持有公
司債券的情況。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票
情況如下:
姓名職務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數
(萬股)
間接持股數
(萬股)
葉曉彬董事長、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14,512.49
劉品董事
2015.9.11-2018.9.10
-0.01
李朋
董事、副總經理、董
事會秘書
2015.9.11-2018.9.10
-75.09
李強董事、副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75.09
向望軍董事、副總經理
2015.9.11-2018.9.10
-75.09
劉劍華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王恒義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鐘兵新獨立董事
2015.9.11-2018.9.10
--
17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鄒乾坤
職工代表監事、監事
會主席
2015.9.11-2018.9.10
-37.46
柳正華監事
2015.9.11-2018.9.10
-7.49
樊領監事
2015.9.11-2018.9.10
-16.90
雷以平
總經理助理、財務總
監
2015.9.11-2018.9.10
-22.48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情況
本公司控股股東為駿亞企業有限公司,本次發行前持有本公司
1,4512.50萬
股,持股比例為
95.92%,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控股股東。駿亞企業有限公
司成立於
1998年
11月
16日,已發行股本為
100萬港元,董事為葉曉彬、劉品,
註冊地為
RM
1607,
16/F,
GRANDTECH
CENTRE,
8
ON
PING
STREET,
SIU
LEK
YUEN,
SHATIN,N.T.,經營范圍為從事投資控股業務。
本次發行前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葉曉彬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駿亞企
業有限公司
99.9999%的股權。葉曉彬通過駿亞企業間接持有公司發行前
95.91%
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
葉曉彬,男,1967年出生,中國香港居民,本科學歷。1998年
11月至今,
任駿亞企業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
11月至
2013年
5月、2014年
12月至今任廣
東駿亞董事長,2005年
11月至今,任廣東駿亞總經理。
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有
爭議的情況。
四、股東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後的股本結構情況
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
15,130.00萬股,本次公開發行新股
5,050萬股。
本次公開發行後的流通股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25%。發行前後公司
股權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姓名
發行前股本結構發行後股本結構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數量
(萬股)
持股比例
(%)
鎖定期限
一、有限售條件
A股流通股
15,130.00
100.00
15,130.00
74.98
-
1、駿亞企業
1,4512.50
95.92
1,4512.50
71.92
36個月
2、長和創展
487.50
3.22
487.50
2.42
12個月
3、可心可意
130.00
0.86
130.00
0.64
12個月
二、無限售條件
A股流通股
--
5,050.00
25.02
-
18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合計
15,130.00
100.00
20,180.00
100.00%
-
(二)本次發行後、上市前前十名股東情況
本次發行後上市前股東戶數為
47,504戶。
本次發行後、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如下表:
序號股東名稱持股數(萬股)持股比例(
%)
1駿亞企業有限公司
14,512.5000
71.92
2深圳市長和創展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487.5000
2.42
3深圳市可心可意創新投資管理企業(有限合夥)
130.0000
0.64
4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車貸利息多少9.6886
0.05
5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國
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289
0.01
6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7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8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
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9093
0.00
9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年金計劃-農行
0.6495
0.00
10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企業年金計劃-中國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0.6495
0.00
合計
15,145.1444
75.06
19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四節股票發行情況
一、發行數量:5,050萬股(全部為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無公司股東公開發
售股份)
二、發行價格:6.23元/股
三、市盈率:22.99倍(每股收益按
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四、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元
五、發行方式:本次發行采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按市
值申購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網下最終發行
數量為
504.5685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
9.99%;網上最終發行數量為
4,535.7429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
89.82%。本次發行網上網下投資者放棄認
購股數為
96,886股,由主承銷商包銷。
六、募集資金總額及註冊會計師對資金到位的驗證情況: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
31,461.50萬元,全部為公司公開發行新股募集。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資金到位情
況進行瞭審驗,並於
2017年
9月
6日出具瞭大華驗字[2017]000663號《驗資報
告》。
七、發行費用總額及明細構成、每股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發行
費用明細如下:
序號項目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發行費用金額
(萬元)
1承銷及保薦費用
2,500.00
2審計驗資費用
155.00
3律師費用
123.58
4發行手續費
19.23
5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用
374.62
費用合計
3,172.43
註:上述發行費用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
每股發行費用:0.63元/股
20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八、募集資金凈額:28,289.07萬元
九、發行後每股凈資產:2.87元/股(按截止
2017年
6月
30日經審計的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加上本次發行籌資凈額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十、發行後每股收益:0.27元/股(按公司
2016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
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21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五節財務會計資料
公司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
1~6月財務報表已由大華會計師
事務所審計,並出具瞭大華審字[2017]007691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
2017年
1~6月財務會計數據及有關的分析
說明請詳見本公司已刊登的招股說明書,本上市公告書中不再披露,敬請投資者
註意。
根據現有經營情況,公司預計
2017年
1~9月營業收入區間為
72,060.00萬
元至
74,080.00萬元,較
2016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27.79%至
31.37%之間;
預計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4,590.00萬元至
4,840.00萬元,較
2016
年
1~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6.50%至
12.30%之間;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
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區間為
3,890.00萬元至
4,150.00萬元,較
2016年
1~
9月同比增長幅度在
3.56%至
10.48%之間。2017年
1~9月公司預計經營情況將
保持穩定,營業收入、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凈利潤等業績指標較
2016
年同期不存在業績大幅下滑的情形。
上述有關公司
2017年
1~9月業績僅為公司的預測,未經審計,不構成公司
盈利承諾,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
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截至本上市公告書簽署日,本公司生產經營狀況良好,本公司生產模式、銷
售模式、采購模式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未發生導致公司業績異常波動的重大變
化。
22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六節其他重要事項
一、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安排
(一)募集資金專戶開設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要求,
本公司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
協議。
截至
2017年
9月
6日,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開立及存儲具體情況如下:
序
號
開戶行募集資金專戶賬號用途
金額
(萬元)
1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仲愷支行
54210188000012850
提升
PCB產能、改善
產品結構
29,055.84
註:募集資金賬戶存儲金額大於募集資金凈額,原因是募集資金賬戶存儲金額包含瞭未
扣除的部分本次發行的發行費用。
(二)募集資金專戶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
本公司簡稱為“甲方”,開戶銀行簡稱為“乙方”,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
稱為“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
54210188000012850,截至
2017年
9月
6日,專戶餘額為
29,055.84萬元。該專
戶僅用於甲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中投資於“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
公司年產
240萬平方米高精度多層印刷電路板項目(一期)”的募集資金的存儲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萬元(若有),開戶日期為
/年
/月
/日,期限
/個月。
甲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後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
或以存單方式續存,並通知丙方。甲方存單不得質押。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
23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
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
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
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徐傑、陳耀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
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
並抄送給丙方。
六、甲方
1次或
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
5,000萬元且達到
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
20%
的,甲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
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
後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時向甲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詢與調查專
戶情形的,甲方有權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
戶。
九、丙方發現甲方、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
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十、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二、其他事項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沒有發生可能對本公司有
較大影響的重要事項。具體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業務發展目標進展情況正常;
24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二)本公司所處行業和市場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除與正常業務經營相關的采購、銷售、借款等商務合同外,本公司未
訂立其他對本公司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與關聯方未發生重大關聯交易;
(五)本公司未發生重大投資;
(六)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轉換;
(七)本公司住所未發生變更;
(八)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未發生變化;
(九)本公司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十)本公司未發生除正常經營業務之外的重大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
(十一)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發生重大變化;
(十二)2017年
8月
23日、2017年
8月
28日本公司召開瞭第一屆董事會
第二十次會議及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
通過瞭《關於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並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議
案》及《關於公司及子公司龍南駿亞精密電路有限公司開立募集資金專戶並簽署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議案》。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瞭《關
於確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議案》。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
董事會或監事會會議;
(十三)本公司未發生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25
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第七節上市保薦機構及其意見
一、上市保薦機構基本情況
保薦機構名稱: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馮鶴年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
28號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層
保薦代表人(或聯系人):徐傑陳耀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
車貸利率比較7888號東海國際中心
A座
28樓
電話:0755-22662000
傳真:0755-22662111
二、上市保薦機構的推薦意見
上市保薦機構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發行人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股票具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上
市保薦機構同意推薦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發行人:廣東駿亞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11日
26
- 真實案例講解:被貸款了怎麼辦?什麼是“被貸款”?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被貸款是指被他人假冒自己的名義在銀行辦理了貸款。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一些人在遭遇此類事件時,往往忍氣吞聲,不知該如何應對。事實上,被貸款了怎麼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看你有沒有勇氣拿起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認定合同無效【案例一】 2011年10月5日,熊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當她交完首付,來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她曾辦理過三筆貸款,累計金額已達90萬元,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不能再貸款了。銀行提供的查詢證明顯示,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熊妍於2009年及2010年,在鄰縣一家銀行的確有著貸款記錄,每筆均為30萬元。“我根本就沒有在你們銀行貸過款,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怎麼會有如此巨額的貸款記錄?”面對熊妍的質詢,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鄰縣銀行卻無動於衷,因為他們知道,這只不過是領導親屬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的貸款。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熊妍有權訴請法院確認三筆貸款合同無效。本案中,銀行領導為了自己親屬的利益,弄虛作假、串通一氣地連續三次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貸款,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客觀上也確已損害熊妍的利益,無疑當屬惡意串通。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也已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即銀行與真正貸款人的行為,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從開始起就對熊妍沒有法律約束力。
- 中古車貸利率多少 【專家來了】汽車借款 ptt最佳辦理方式分享~~
- 真實案例講解:被貸款了怎麼辦?什麼是“被貸款”?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被貸款是指被他人假冒自己的名義在銀行辦理了貸款。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一些人在遭遇此類事件時,往往忍氣吞聲,不知該如何應對。事實上,被貸款了怎麼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看你有沒有勇氣拿起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認定合同無效【案例一】 2011年10月5日,熊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當她交完首付,來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她曾辦理過三筆貸款,累計金額已達90萬元,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不能再貸款了。銀行提供的查詢證明顯示,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熊妍於2009年及2010年,在鄰縣一家銀行的確有著貸款記錄,每筆均為30萬元。“我根本就沒有在你們銀行貸過款,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怎麼會有如此巨額的貸款記錄?”面對熊妍的質詢,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鄰縣銀行卻無動於衷,因為他們知道,這只不過是領導親屬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的貸款。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熊妍有權訴請法院確認三筆貸款合同無效。本案中,銀行領導為了自己親屬的利益,弄虛作假、串通一氣地連續三次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貸款,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客觀上也確已損害熊妍的利益,無疑當屬惡意串通。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也已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即銀行與真正貸款人的行為,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從開始起就對熊妍沒有法律約束力。
- 銀行車貸ptt 想了解車貸試算excel請各位專家幫忙~
- 真實案例講解:被貸款了怎麼辦?什麼是“被貸款”?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被貸款是指被他人假冒自己的名義在銀行辦理了貸款。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一些人在遭遇此類事件時,往往忍氣吞聲,不知該如何應對。事實上,被貸款了怎麼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看你有沒有勇氣拿起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認定合同無效【案例一】 2011年10月5日,熊妍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當她交完首付,來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她曾辦理過三筆貸款,累計金額已達90萬元,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不能再貸款了。銀行提供的查詢證明顯示,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熊妍於2009年及2010年,在鄰縣一家銀行的確有著貸款記錄,每筆均為30萬元。“我根本就沒有在你們銀行貸過款,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怎麼會有如此巨額的貸款記錄?”面對熊妍的質詢,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鄰縣銀行卻無動於衷,因為他們知道,這只不過是領導親屬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的貸款。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熊妍有權訴請法院確認三筆貸款合同無效。本案中,銀行領導為了自己親屬的利益,弄虛作假、串通一氣地連續三次利用私自獲取的熊妍身份資訊辦理貸款,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客觀上也確已損害熊妍的利益,無疑當屬惡意串通。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也已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即銀行與真正貸款人的行為,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從開始起就對熊妍沒有法律約束力。
- 車貸試算利率 請問中古車全額貸需要哪些條件??
AUGI SPORTS|重機車靴|重機車靴推薦|重機專用車靴|重機防摔鞋|重機防摔鞋推薦|重機防摔鞋
AUGI SPORTS|augisports|racing boots|urban boots|motorcycle boots
3EBD6908E86108EB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